【出國交換】112學年赴國外(非大陸)校級交換生甄選簡章公告,3月3日(五) 15:00報名截止,歡迎踴躍報名!
112學年赴國外(非大陸)校級交換生甄選簡章公告
A.申請出國研修之辦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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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區域 |
種類 |
身分 |
諮詢、公告、申請、甄選 |
適用對象 |
備註 |
非大陸 |
學位生 |
雙聯學位生 |
各系、所辦公室 |
簽約系所學生 |
1. 各院系辦理雙聯學位生、交換生甄選流程:公告、甄選,經系務、院務會議通過,上簽甄選結果獲校長同意(請會簽國際處)。 2. Email校長同意簽呈及學生申請甄選資料PDF檔至國際處,並請學生主動與國際處聯絡,俾便安排後續申請學海獎學金申請事宜。 3. 出國研修生(雙聯學位生、交換生)之出國修課輔導、學分認定、抵免、成績等相關事宜,由各系所權責辦理。 |
非學位生 |
校級交換生 |
國際處 |
全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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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交換生 |
學院辦公室 |
簽約學院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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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級交換生 |
系辦、所辦公室 |
簽約學系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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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 |
非學位生 |
校級交換校 |
國際處 |
全校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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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申請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辦理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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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修區域 |
種類 |
身分 |
諮詢、申請、甄選 |
適用對象 |
備註 |
非大陸 |
學位生及非學位生 |
國際處 |
實際出國赴非大陸研修生(不含在職進修及境外專班) |
最終是否能獲得學海獎學金補助之先決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下列5項:(1)獲本校校內甄選通過 +(2)國外交換學校甄選通過 +(3)獲國外入學許可 +(4)獲簽證 +(5)於次年10月31日前實際出國研修者(學海獎助內容為:國際來回機票費+國外生活費+自費生之國外註冊費)。 |
一、甄選112學年赴非大陸出國交換生,詳參附件"甄選簡章"及所有附件辦法規定。
二、出國期間:112學年(2023年春季、秋季,2023/02/01~2023/07/31)
三、報名期間:3月3日(五) 15:00截止。
四、申請資料:
1. 申請表 (以電腦打字後列印紙本,送家長、導師、系所主管簽名核章,接受電子簽名)
2. 中文歷年成績單:需呈現全班排名及全班人數(碩、博生請特別向註冊組口頭說明是申請出國交換用)
英文歷年成績單:成績以原始分數呈現、要有GPA成績。*註冊組需3-7個工作天,請提早申請
3. 外語檢定證明 (2年內有效,正、影本各1份,正本驗後歸還,不採認多益校園考成績)
4. 英文在學證明
5. 家長保證書
6. 出國研習計畫書 (含簡歷、自傳,中文、外文各1,000字以上,格式自訂)
7. 健康自述表
8. 師培公費生須附保證人同意書 *出國研修學分皆無法抵認本校師培學分,(非師培公費生無需繳交)
9.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 如:如本校教師英文推薦信(格式自訂,先以第一志願交換校推薦)、修習全英課程(附課程大綱) 、在專業領域研究著作有具體獲獎事蹟,或全國性、國際性專題競賽獲獎者。
*教師推薦信可密封或公文傳遞至國際處 湯惠美助教收,5122分機
※ 校級交換生報名繳件規定:(恕不收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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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帶提醒同學: 申請本校112學年赴外出國研修甄選(包括112-1秋季學期及或112-2春季學期之雙聯學位生及交換生),除了繳交申請出國甄選資料外(校級交換生送國際處;院級交換生送院辦;系級雙聯學位生及交換生送系辦),也請同時注意向國際處申請獎學金 112年度「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獎學金申請「意願」調查,獎學金申請公告:點選【這裡】 申請時間:即日起~2月24日16:00前先完成google表單填寫、紙本申請表格正本於3/3(繳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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