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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生留臺專區-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途徑 4

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申請類別

1 一般僑外投資事業主管工作
2 隨同居留之外國籍配偶受聘僱在臺從事
華僑或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之部分工時主管工作

相關資料來源

相關資料來源勞動部-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 ↗ 返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