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陸新生辦理入臺證說明(2021/6/3)

新生部份:
 代辦「單次入臺證」或「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延期申請」相關文件:
郵寄至   1.  yuchen718@foxmail.com     2.    微信 : p920718 /  QQ: 3391119468傳給國際處章祐甄老師。由本校代辦「入出境許可證」,單次入台證證照費為新臺幣615元、多次入臺證延期新臺幣315元,依實際辦理之費用於來臺赴國際處報到時收取。

應繳材料:
(一)需詳盡填寫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就學申請表(陸生就學專用)。
(二)提供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電子檔,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三)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大陸地區旅行證件(但不包含港澳通行證)影本(第三地申請)。
(四)委託本校代申請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委託書(陸生就學專用),請簽名後以彩色掃瞄檔提供。
(五)如申請多次證延期,需提供原多次證之掃瞄正反面電子檔。

新生家屬部份: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九款」之規定: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經許可在臺停留者之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可由本校代申辦入臺證。
應繳材料:
(一)提供親屬關係公證書:
1.辦理「親屬關係公證」:
(1)先至大陸居住所在地區有辦理涉臺業務之公證處申辦「親屬關係公證」
(2)正本請寄來台灣給國際處老師。
(3)副本通常會由大陸居住所在地區的公證處寄給台灣「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
2.家長陪同新生首次來台,將由國際處老師代為持公證書正本至海基會台中辦事處辦理「親屬關係認證」。(新生抵台後家屬欲申請訪台,將由學生自行赴海基會辨理驗證)

(二)家屬填寫「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申請書」(請見附檔,可所有申請人填在同一檔案):
(三)二吋大頭照片1張:
最近6個月內所拍攝直4.5公分,橫3.5公分,脫帽、未戴眼鏡,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或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應與所持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大陸地區所發往來臺灣通行證或護照能辨識為同一人。照片背面請書寫姓名、出生日期。
(四)大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不可為臨時身分證)。
(五)委託書(陸生親屬專用),請簽名後以彩色掃瞄檔提供。
(六)證照費新台幣615元。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