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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112年度「學海惜珠」獎助金申請意願調查公告,即日起至截止日:2/24(完成google表單填寫)、3/3(紙本繳交)。

112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補助計畫─「學海惜珠」獎學金相關法規及意願調查表

 一、補助對象:
(一)預計申請112學年度(含上、下學期)赴非大陸地區姊妹校研修學分者(含交換、雙聯學位),且研修期間不得辦理休學。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於本校就讀一學期以上之在學優秀學生;但不包括國內及境外在職專班生,亦不含赴大陸及港、澳者。
(三)參與學生應通過交換學校規定之專業及語言能力條件。若交換學校無標準,則需符合本校自訂標準,提出以下任一語言能力證明文件:
1.英語系國家:托福iBT61、多益(TOEIC)670分、全民英檢(GEPT)中高級以上、雅思(IELTS)5.5分,或同等級之語言能力證明。
2.其它語系國家:該國語言檢定或英語系國家標準。
(四)申請者應檢附資料:
1.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及及同一戶籍內具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補助資格。
2.戶口名簿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筆簽名)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戶內人口證明文件
3.意願調查表
4.「赴國外研修計畫書」電子檔(約1000-1500字,包括個人自傳、赴國外研修動機及企圖心、前瞻性、赴國外研修之目標及計畫、預期出國研修課程及目前學習之相關性、未來展望),請傳至國際處承辦人信箱: outgoing@cc2.ncue.edu.tw,信件名稱:申請112年度學海惜珠-◯◯系◯◯◯同學
5.「個人傑出表現及發展潛力」電子檔,請傳至國際處承辦人信箱
(五)申請教育部學海系列計畫補助者,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二、申請截止日期即日起~2/24(完成google表單填寫)、3/3 下午3點(紙本繳交)截止 →google表單填寫連結:點選這裡
 
三、收件單位:國際處學生交流組(白沙大樓4樓) *擬申請學海惜珠獎助者,請立即聯繫5122分機 赴外交換輔導 湯老師
 
四、注意事項:意願調查表內之研修領域別填寫後不得變更,若實際出國交換研修領域變更則取消獎學金資格!
 
詳參附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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